第三十四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街道办事处有关会议制度。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