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水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水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将对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浪费用水的,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