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