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