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三十条有效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准备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