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

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