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预备会议的主要议程:(一)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二)通过会议议程;(三)会议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