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民应当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践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弘扬榆林治沙精神,积极参与文明榆林建设,做文明有礼榆林人。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