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品牌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精河枸杞区域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严格执行准入管理规范,提升产品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的统一性,定期评估授权对象的品牌使用情况,并对授权对象进行动态调整。鼓励精河枸杞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精河枸杞区域公用品牌。禁止未经授权或者违反管理规范使用精河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