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州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精河枸杞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测和风险提示,采取措施帮助精河枸杞生产经营主体抵御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原因造成的产业发展风险。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