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禁牧、轮牧、休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