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应当严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一般保护区范围的划分标准划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