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机关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