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国有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革命文物保护、研究、收藏单位和个人将其所有或者保管的革命文物,向社会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