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五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