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九条有效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审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