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十七条有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副秘书长的人选;(二)会议日程;(三)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和表决方式;(四)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