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