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土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黑土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功能退化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治理修复、赔偿损失。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