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对接诉即办工作中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承办单位和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