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部门响应,社会参与的条块协同联动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格局。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