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本条例所称接诉即办工作,是指对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诉求人)提出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给予快速接办、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加强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
本市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以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在线服务,专门受理热线事项,设立接诉即办平台,作为受理诉求人诉求的主渠道。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