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二条有效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一)耕地保护情况;(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四)国家、自治区有关土地管理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五)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六)其他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