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鼓励依托数字经济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探索多点执业新模式,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强度、薪酬待遇、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保障数字经济产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