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版权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软件著作权、数字商标、算法和数字内容等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完善快速维权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