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等部门应当完善城乡物流基础设施,支持数字化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等普及应用,实现仓储、运输、配送、物流信息等智能化管理,发展云仓、城乡末端共同配送等物流新模式。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