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使用、养护、管理以及其他与农村公路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包括县道、乡道和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