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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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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征收评估

第二十四条

有效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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