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征收评估第二十四条有效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