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在沙化土地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重奖。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