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保证未成年人乘坐校车时的人身安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