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当加强对传媒行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传媒行业建立、健全自律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传媒活动或者产品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传媒行业发布广告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防止广告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