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应当开设科普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认真履行科普宣传义务。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