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