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及其他事项,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