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

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大会全体会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