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建立健全成长型数字企业培育机制,引导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