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治环境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联动机制,通过法律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