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用户应当对其设备用电安全负责。用户应当按照电气设备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用电设备和保护装置检查、检修、试验,消除设备安全隐患,预防用电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用电设备危及人身和电力运行安全的,应当立即检修或者停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