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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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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公用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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