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依法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管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