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