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设立大足石刻保护社会基金、提供志愿服务、举办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参与大足石刻的保护。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