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中药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从事中药调剂、加工,中药质量控制和指导合理用药等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

中药士、中医师参加中药调剂技术培训,经区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中药调剂工作。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