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内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