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信用体系建设第九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