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十章 待遇保障第六十条有效对文职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优惠待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军队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军队可以为文职人员岗位重要人才购买相关保险。文职人员可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