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