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每年六月二十三日定为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遗产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自然遗产的行为。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