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或者责成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救助。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