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汕头经济特区法规,由主席团发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汕头市法规,报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